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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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承担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承担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工作。
(三)承担记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及保值工作。
(五)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六)承担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二、机构设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16个内设机构(6个科、10个管理部)和1个机关党总支。其中,6个科包括综合科、会计科、归集科、信贷科、信息科、稽核科;10个管理部包括市直管理部、东昌府管理部、茌平管理部、临清管理部、冠县管理部、莘县管理部、阳谷管理部、东阿管理部、高唐管理部、开发区管理部。
三、人员编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0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9名,其中正科级17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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