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公开机制,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督、优服务功能,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知情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中心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政策解读、业务运行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聊城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准确及时公开公文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420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信息239条,官方微博发布、转发动态111通过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回复群众留言2150参加聊城市政策快享新闻发布会2场,政风行风热线上线2期,回复职工问题诉求81个,有效满足了广大群众获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加强“三审三校”管理,规范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各科室根据职责划分提供相关工作信息,坚持做到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设立政务公开、新闻要闻、办事指南、交流互动、下载中心、公积金楼市等公开专栏。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服务,截至2023年底,微信公众号“聊城公积金”关注人数达到 42万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扩大公开范围,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市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工作整体上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4市中心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市中心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中心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6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8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市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到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科室专门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全系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宣传工作小组,负责浏览中心信息,进行信息加工和信息采集,撰写综合性信息。

  (二)健全完善制度,督促工作落实

  一是责任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增进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了解、认同,以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为目标,通过信息公开,推动各项政务工作的落实。二是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依据“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三)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职工意识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四)严格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市中心严格根据要求公开发布、更新政府信息。自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部门领导信息、财务收支情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94915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工作整体上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市中心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市中心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31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由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提高效能、服务百姓的理念,及时公开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方便群众查询,回应公众关切,扎实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项工作

管理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到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牵头科室专门抓”的工作格局,中心各科、各管理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全系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心信息科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增进社会各界对管理中心工作的了解、认同,以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为目标,实时监控、及时督促各科室及各办事处公开政务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推动、督查各项政务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督促工作落实

一是健全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促进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三是落实责任。管理中心对各科、各县市区管理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落实了各版块内容更新的责任科室、信息报送责任人和任务分工,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确保门户网站公开的各类信息及时准确。 

(三)搭建服务平台,创新公开方式

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功能。中心网站特设办事指南、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和下载中心等栏目,方便广大缴存职工提前知晓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流程及手续,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腿;中心网站开设网上办事大厅,目前广大缴存职工可通过此功能查询公积金余额、缴交情况和贷款情况等相关信息,可足不出户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预审批业务。二是充实门户网站内容。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公开形式,把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实行"全流程"监督,在阳光下运行。搜集整理最新政策动向、政务要情、社会热点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巩固完善门户网站的主阵地建设,并且充分发挥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传递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资讯,进一步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增强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3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工作整体上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使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畅通;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较为单一,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网上政民互动活动相对薄弱。

下一步,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创新发展理念和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力争做到让职工随时随地就能了解公积金政策、动动手指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同时还要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力争为缴存职工实现最简便、最快捷、最高效、全方位的服务。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注重运用案例、图表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三是多渠道开展民间征集,加大政民互动。四是加强人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交流研讨,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政策、文件精神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中心人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31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1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由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提高效能、服务百姓的理念,及时公开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方便群众查询,回应公众关切,扎实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项工作

管理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到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牵头科室专门抓”的工作格局,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全系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心信息科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增进社会各界对管理中心工作的了解、认同,以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为目标,实时监控、及时督促各科室及各办事处公开政务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推动、督查各项政务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督促工作落实

一是健全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促进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三是落实责任。管理中心对各科室、各县市区管理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落实了各版块内容更新的责任科室、信息报送责任人和任务分工,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确保门户网站公开的各类信息及时准确。 

(三)搭建服务平台,创新公开方式

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功能。中心网站特设办事指南、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和下载中心等栏目,方便广大缴存职工提前知晓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流程及手续,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腿;中心网站开设网上办事大厅,目前广大缴存职工可通过此功能查询公积金余额、缴交情况和贷款情况等相关信息,可足不出户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预审批业务。二是充实门户网站内容。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公开形式,把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实行"全流程"监督,在阳光下运行。搜集整理最新政策动向、政务要情、社会热点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巩固完善门户网站的主阵地建设,并且充分发挥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传递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资讯,进一步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增强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661.8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工作整体上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使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畅通;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较为单一,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网上政民互动活动相对薄弱。

下一步,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创新发展理念和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力争做到让职工随时随地就能了解公积金政策、动动手指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同时还要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力争为缴存职工实现最简便、最快捷、最高效、全方位的服务。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注重运用案例、图表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三是多渠道开展民间征集,加大政民互动。四是加强人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交流研讨,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政策、文件精神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中心人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应报告事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01月21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2018年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2018年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单位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健全制度机制,有效推动公积金政务服务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中心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中心明确了各科室、各县市区管理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承诺制。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制度等内容。公开承诺制包括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执行承诺制、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工作联动制等内容,根据中心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经主任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今年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两次由市委组织的行风热线活动,一次市长热线活动,积极回应了百姓提出的热点问题,加强了政民互动,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排忧解难。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中心通过聊城住房公积金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通过编制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月份运行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

中心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善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网为主的政务公开内容。梳理和完善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三公经费等。二是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管理,明确了专门的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及时更新,申请及时受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中心共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咨询113人次,全部按时办结。共收到市长公开电话热线受理事项承办单144笔,办结率和满意度都为100%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中心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流程,完善配套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向社会公布,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近年来,我单位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层级监督的作用,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科室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两次对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进行讲评。二是稽核科定期稽查。稽核科把对政务公开纳入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稽核,并将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通报全中心干部职工,作为完善中心机关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据。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尽管我们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具体到各部门各科室,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有些信息是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只能部分公开,对应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二)改进措施:中心将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各部门和各科室的任务分解,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专家解读机制,逐步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指标,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等相关指标数据的解读,建立健全专家库,开展数据解读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水平。四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畅通链接,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聊城住房公积金网、微信等公众平台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117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由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县市区管理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二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西路19号,邮编:252000,联系电话:0635-2938801)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7年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平台、制度等基础建设情况

  2017年,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为确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我中心安排2名业务骨干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日常工作中,中心领导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要求各科室、各县市区管理部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综合科和信息科具体负责抓落实,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的全面管理,形成信息公开的联动效应,确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一方面,继续完善《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审批程序,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约束行为、按制度规范办事的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了制度落实,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于社会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我中心及时发布相应的政策文件,通过市公积金网站以及行风热线和其它形式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对重点领域中信息化建设等信息,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业务科室认真研究制定方案,信息科及时发布,确保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公布,让群众更加全面迅速的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双贯标”工作的进程等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中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行为,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公开内容,做到审核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全面公开,并结合本地区和行业特点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公开。对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年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7条,主要涉及主要业务工作规程、聊城住房公积金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重大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公积金业务办理信息等。

   本中心注重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取得了实效。继续完善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加强本中心在网站上开设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并注重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积极举办行风热线,开通12329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公积金热线电话在2017年接听接访受理群众电话共2.9万通,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住房公积金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中心通过四月公积金宣传月和12月管理部宣传月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缴交、提取、贷款等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公众积极缴交公积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通过中心网站开设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处理的依申请公开共260项,都得到了及时处理,使群众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本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本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2017年我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建议提案,因此回复办理件数为0。按照提案办理相关规定,今后接到相关建议提案后将按时回复并公开。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保密审查情况。对公文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由综合科和各业务科室审查把关,其他信息的公开由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把关。

  ()监督检查情况。对中心机关各科室,平时注重对他们进行衔接、沟通和调度,确保各室形成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十一、所属县市区管理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中心所属县市区管理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群众急需了解的政策和数据信息。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本中心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该及时核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中心非常重视,并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沟通,狠抓学习。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工作考核的内容,落实到各部门的信息员,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共有28名委员,2017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接隶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7个科,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0人,其中,在编41人,非在编6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359家,实缴单位4007家;新开户职工2.64万人,实缴职工37.18万人,净增职工0.57万人;缴存额28.10亿元,同比增长15.31%。2017年末,缴存总额170.77亿元,同比增长19.69%;缴存余额109.20亿元,同比增长12.5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和上年一样。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15.92亿元,同比增长14.92%;占当年缴存额的56.65%,比上年减少0.19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61.57亿元,同比增长34.88%。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175笔30.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26%、22.57%。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51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30万笔155.38亿元,贷款余额81.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77%、24.25%、30.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45%,比上年增加10.0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和上年一样。
(四)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8.66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88亿元,1年以上定期21.1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59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45%,比上年增加10.0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33582.41万元,同比增长6.83%。其中,存款利息10203.4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3379.0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15933.84万元,同比增长25.15%。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224.16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96.62万元,其他13.0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7648.57万元,同比下降5.64%。增值收益率1.71%,比上年减少0.3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760.6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04.8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483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55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210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263.8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6420.6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1840.03万元,同比增长0.49%。其中,人员经费593.85万元,公用经费1000万元,专项经费246.1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58.6万元,逾期率0.5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760.68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263.8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8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1.06%、1.57%和15.3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86%,国有企业占7.94%,城镇集体企业占6.89%,外商投资企业占0.5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7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2%,其他占14.4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02%,国有企业占14.48%,城镇集体企业占2.14%,外商投资企业占1.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0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0%,其他占10.83%;中、低收入占98.65%,高收入占1.3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62%,国有企业占13.78%,城镇集体企业占4.98%,外商投资企业占1.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6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4%,其他占34.44%;中、低收入占99.59%,高收入占0.41%。
(二)提取业务:2017年,3.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92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3.8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5.3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7.12%,租赁住房占0.27%,其他占11.0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6.1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7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8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55%,其他占1.08%)。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55%,高收入占0.4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4.0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69%,比上年减少0.9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72亿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93%,90-144(含)平方米占71.06%,144平方米以上占20.01%。购买新房占85.5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2%),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4.13%,其他占0.3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4.4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4.6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9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0.14%,30岁-40岁(含)占45.21%,40岁-50岁(含)占26.4%,50岁以上占8.25%;首次申请贷款占94.20%,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80%;中、低收入占95.75%,高收入占4.25%。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621笔22024.6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7458.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5308.98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4.59%,比上年增加19.8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1、当年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和最低缴存基数。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聊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3805.7元;最低缴存基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5月27日《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1470元。月工资额未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月缴存额上下限。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313.36元。计算公式:4601.9×3×12%+4601.9×3×12%=3313.36元。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47元。1470×5%+1470×5%=147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单位和个人各5%,二者相加共10%;最高为单位和个人各12%,二者相加共24%,超出此缴存比例的单位,自2017年7月1日起一律按此规定执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目前,5年以下(含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是公积金历史上最低的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家庭夫妇有一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贷款办法规定条件且具备偿还能力,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取消职工家庭夫妇单方与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额度的差别。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其中: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年限为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17〕4号文)要求,公积金业务窗口必须执行全市统一的业务要件要求,不得在规定的业务要件外再要求其他要件。缴存方面,取消过去规定的新开户单位提交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要件,调整后只需提供:《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聊城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申请表》。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从群众利益出发,严格落实公积金惠民政策。住房公积金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拓宽思路,创新作为,上级政策规定全部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以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释放资金存量,“能提则提,能贷则贷”。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降低门槛,放宽条件,提高使用效率,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落实好“圆梦亲情贷”、异地贷款、自住住房装修可提取、大病可提取、生活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可提取等惠民政策。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了职工收益群体,践行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服务宗旨。
2、积极作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全中心倡导为缴存人全身心服务的理念,全身心打造“诚心、倾心、贴心、虚心,尽心”的“五心级”服务品牌。开展了服务大厅规范化整治工作,召开了规范化整治推进会,组织管理部主任进行了现场观摩,中心服务大厅和各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规划了服务大厅布置,做到了制度上墙、流程上墙,服务大厅面貌焕然一新。重新制定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对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等进行规范。定期对窗口人员组织培训,并增设服务满意评测系统,对窗口人员实行满意度考评。开展窗口党员先锋岗、六好标兵、巾帼文明岗争创活动。统一印制了贷款、支取业务明白纸,让职工对贷款、提取所需手续流程一目了然。在服务大厅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并将服务内容、程序、办结时限和违诺责任向社会公开,全面构建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通过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服务渠道更加便利,服务手段不断丰富,服务流程更加科学,服务水平大幅提升。2017年中心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满意十佳上线单位”、阳谷县管理部荣获山东省住建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开通了公积金12329人工服务热线。按照住建部和省厅的要求,中心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于五月份开通了12329公积金人工服务热线。热线自开通以来,共受理政策咨询2万人次,架起了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服务水平,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形成了有效的社会监督,维护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2、完成了省专家组对公积金“双贯标”的验收工作。年初以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要求(简称“双贯标工作”),对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住建部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并接入银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应用系统,实现了与受托银行进行直连支付结算、实时获取银行结算数据。结合“公积金中心自主核算,委托银行办理业务”的特点,采用“银行前台录入,中心后台审批”的业务办理模式,兼容直联支付、网银支付和经办银行支付三种支付方式,有效解决我中心经办从业人员少,业务办理效率低的问题。下半年省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验收组,对我们的公积金业务系统“双贯标”成果进行了验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3、完成了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今年从9月份开始,依托互联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公开招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研制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开通了网上业务大厅、12329短信、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多种服务渠道,以保障我市几十万户缴存职工,在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中的个性化需求,按照省监管部门的要求,于12月下旬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
4、完成了公积金电子档案建设。今年在系统改造升级的基础上,我们加强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实现了数据信息在中心公积金业务内完全(或分级)共享,业务人员可更为方便快捷地获取档案信息资源。
(七)当年行政执法情况
2017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了执法,共下发了123份催建催缴通知书。
(八)加强风险防范
在加大提取和贷款力度的同时,要防范骗提骗贷行为,严格业务审批和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由贷款余额的1%提高到2%。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9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7名委员,其中,2016年,召开4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关于调整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的通知》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接隶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7个科室,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9人,其中,在编45人,非在编6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6年,实缴单位3608家,新开户单位272家,净增单位98家;实缴职工36.6万人,新开户职工2.39万人,净增职工1.1万人;当年缴存额24.37亿元,同比增长18.88%。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42.67亿元,缴存余额97.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6%、12.1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和上年一样。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13.85亿元,同比增长64.29%;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56.83%,比上年同期增加15.7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45.65亿元,同比增长43.4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同样为5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892笔24.74亿元,同比增长64.59%、113.09%。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06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8万笔125.06亿元,贷款余额62.49亿元,同比增长9.07%、24.67%、30.70%。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4.41%,比上年同期增加7.4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和上年一样。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35.02亿元。其中,活期2.2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5.63亿元,1年以上定期26.74亿元,其他(通知存款等)0.4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64.41%,比上年同期增加9.4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31435.4万元,同比减少4.66%。存款利息收入13245.29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420.7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769.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12731.62万元,同比增加11.26%。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0717.39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170.6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841.71万元,其他支出1.8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8703.79万元,同比降低13.12%。增值收益率2.05%,比上年同期降低0.6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938.7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55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210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98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44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503.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937.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831万元,同比增加17.82%。其中,人员经费562万元,公用经费728万元,专项经费54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为0,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2503.2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79%、3.1%和18.8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39%,国有企业占8.9%,城镇集体企业占6.24%,外商投资企业占0.6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2%,其他占28.7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4.99%,国有企业占14.28%,城镇集体企业占3.32%,外商投资企业占0.8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5%,其他占34.74%。
缴存职工中,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67.33%,中等收入群体占31.86%,高收入群体占0.81%。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3.47万笔13.85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1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6.7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8.82%,租赁住房占0.22%,其他占0.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8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38%,其他占1.0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61.6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65%,比上年同期增加2.0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080.45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6.92%,90-144(含)平方米占70.7%,144平方米以上占22.38%;新房占72.28%,二手房占27.7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10%,双职工申请贷款占88%,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2%。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9.59%,中等收入群体占49.48%,高收入群体占0.93%。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425笔13787.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2832.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7920.59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4.79%,比去年同期增加62.2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1、当年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和最低缴存基数。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聊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06元)的3倍,即12018元;最低缴存基数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6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1390元。月工资额未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月缴存额上下限。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884.32元。计算公式:4006×3×12%+4006×3×12%=2884.32元。
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9元。计算公式:1390×5%+1390×5%=139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单位和个人各5%,二者相加共10%;最高为单位和个人各12%,二者相加共24%,超出此缴存比例的单位,自2016年7月1日起一律按此规定执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目前,5年以下(含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是公积金历史上最低的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家庭夫妇有一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贷款办法规定条件且具备偿还能力,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取消职工家庭夫妇单方与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额度的差别。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其中: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年限为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1、推出“住房公积金家庭圆梦亲情贷款”政策。这一政策的内涵是,缴存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与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缴存职工作为主借款人,其共同借款人与借款人履行同等还款义务。也就是说住房买受人在聊城市内购买房屋(购房合同或协议自签订之日起3年以内有效),住房买受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中的任何一人在聊城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圆梦亲情贷款”。“圆梦亲情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不变。住房买受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中的任何一人在聊城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贷款办法规定条件且具备偿还能力,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自2016年8月1日起对提取范围及条件做出以下几点放宽。①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已经提前一次性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不超过一年),可以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性所还贷款额。②关于自住住房装修,职工提供三年内购房凭证及一年内装修费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实际装修费用提取,最多不得超过72000元。③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治疗费用单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病治疗。④享受聊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子女考入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普通大学的(含在读学生),提供《低保证》、子女录取通知书、学费学杂费缴费票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学费学杂费。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从群众利益出发,及时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拓宽思路,创新作为,上级政策规定全部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以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释放资金存量,“能提则提,能贷则贷”。特别是2016年下半年,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降低门槛,放宽条件,提高使用效率,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自8月1日起推出“住房公积金家庭圆梦亲情贷款”政策;对提取范围及条件也做出几点放宽,如自住住房装修可提取、大病可提取、低保户子女上学可提取等等。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了职工收益群体,真正践行了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服务宗旨。
2、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全中心倡导为缴存人全身心服务的理念,全身心打造“诚心、倾心、贴心、虚心,尽心”的“五心级”服务品牌。开展了服务大厅规范化整治工作,召开了规范化整治推进会,组织管理部主任进行了现场观摩,中心服务大厅和各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规划了服务大厅布置,做到了制度上墙、流程上墙,服务大厅面貌焕然一新。重新制定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对每位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等进行规范。定期对窗口人员组织培训,并增设服务满意评测系统,对窗口人员实行满意度考评。开展窗口党员先锋岗、六好标兵、巾帼文明岗争创活动。统一印制了贷款、支取业务明白纸,让职工对贷款、提取所需手续流程一目了然。在服务大厅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并将服务内容、程序、办结时限和违诺责任向社会公开,全面构建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通过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中心服务理念有了很大转变,服务渠道更加便利,服务手段不断丰富,服务流程更加科学,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中心自2008年以来一直使用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2015年12月份通过市采购办按升级项目单一来源进行了公开招标。这次系统升级确保我市公积金完成住建部贯标和住建部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入工作。2016年4月底新业务系统模拟上线,7月1日归集、提取、财务停用老系统,新系统正式单轨运行。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在数据库设计方面,基础数据标准规定范围内的数据结构和数据代码,完全按照基础数据标准进行定义,业务经办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辅助信息,参照基础数据标准建立扩展规范。
贯标工作的实施促进了中心业务发展。2015年九月份,聊城公积金政策调整后,提取业务种类从9种调整为16种,贷款业务种类从9种调整为14种,老办公系统由于系统设计上的不合理,对新增的业务不支持,老办公系统滞后于业务发展,严重制约了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2016年7月份新办公系统正式上线后,这些问题迎刃而解,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同时,大力推进业务系统贯标,规范各县(市区)管理部业务办理,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016年12月份,中心和建行的银行结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公积金的业务可以直联支付了。提取业务办理时间由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变成十分钟办理完成,极大地方便了缴存职工。银行结算系统的应用,使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模式得到了明显改进和优化,明显提高了公积金的办事效率。
(七)当年行政执法情况
2016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了执法,共对57个单位下发了催建催缴通知书(其中催建通知书54份,催缴通知书3份)。
(八)加强风险防范
在加大提取和贷款力度的同时,要防范骗提骗贷行为,严格业务审批和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由贷款余额的1%提高到2%。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0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字号: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市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818

今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681号)要求,根据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政办发〔201623号)和《2016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聊政办发〔20169号)文件要求,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围绕增强公积金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手段,有力地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政务公开督查事项也取得了很大进展。

一是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通报批。上半年,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聊政办【2015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降低门槛,放宽条件,提高使用效率,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市中心重新修定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开展“住房公积金家庭圆梦亲情贷款”实施细则。

该办法已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通报批。

新的提取管理办法自20168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对提取范围及条件做出了几点放宽。

(1)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已经提前一次性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不超过一年),可以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性所还贷款额。

(2)关于自住住房装修,职工提供三年内购房凭证及一年内装修费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实际装修费用提取,最多不得超过72000元。

(3)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治疗费用单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病治疗。

4)享受聊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子女考入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普通大学的(含在读学生),提供《低保证》、子女录取通知书、学费学杂费缴费票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学费学杂费。

新的贷款管理办法自201681日起开始施行。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家庭圆梦亲情贷款”:这一政策的内涵是,缴存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与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缴存职工作为主借款人,其共同借款人与借款人履行同等还款义务。也就是说住房买受人在聊城市内购买房屋(购房合同或协议自签订之日起3年以内有效),住房买受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中的任何一人在聊城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圆梦亲情贷款”。

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多渠道宣传解读。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公积金重要政策措施情况高度重视,对公积金业务和政策的宣传、解读高度重视。729日在聊城晚报发表了《聊城推出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的文章,解读8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89日在聊城公共频道的民生面对面栏目对公积金业务和新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读。

三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中心十分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中心专门设立了投诉受理工作专用邮箱(lczfgjj@163.com)和投诉受理电话(0635-2938828,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务热线各项工作进度和意见建议,为群众更快地解决更多问题。20161-6月,中心接受市民通过聊城市政府行风热线栏目方式咨询、投诉、建议16人次, 承办市长热线转来的咨询、建议多条,切实架起与市民心连心的桥梁,做到受理的各类投诉、建议、咨询、求助“件件有人办、事事有回音”,咨询者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结案率100%

公积金实施的新政策还及时在聊城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发布,同时在“主任信箱”中及时回答和解决群众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下一步,中心将更加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门户网站、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作用,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用好、用活、用足公积金,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5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的通知》、《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等。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西首建委大厦13楼,联系电话:8682814。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接隶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综合科、会计科、贷款科、归集科、法规科、信息科、稽核科,下设东昌府区管理部、临清市管理部、阳谷县管理部、莘县管理部、茌平县管理部、冠县管理部、东阿县管理部、高唐县管理部、经济开发区管理部、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刘子庆
主 任
党委副书记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分管综合科、会计科。
2
梁振华
副 主 任
党委委员
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稽核、纪检监察、审计、档案、计生等工作,分管贷款科、稽核科、东昌府区管理部、临清市管理部、冠县管理部、莘县管理部。
3
李令奇
副 主 任
党委委员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与提取、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扶贫、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培训等工作,分管归集科、法规科、茌平县管理部、高唐县管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4
杜永高
副 主 任
党委委员
负责服务大厅、网络信息建设、12329热线、投诉、信访、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信息科、阳谷县管理部、东阿县管理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部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1
东昌府区管理部
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5号 建设银行3楼
8:30-12:00
13:30-17:30
8211211
2
临清市管理部
临清青年路东首财政局4楼401
8:30-12:00
13:30-17:30
2413930
3
阳谷县管理部
阳谷县谷山路建行阳谷支行大楼四楼
8:30-12:00
13:30-17:30
15725582286
4
莘县管理部
莘县商业街237号建设银行2楼东首
8:30-12:00
13:30-17:30
15725557616
5
茌平县管理部
茌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首
8:30-12:00
13:30-17:30
4227160
6
东阿县管理部
东阿文化路建设银行4楼
8:30-12:00
13:30-17:30
3287612
7
冠县管理部
冠县红旗北路财政局西配楼一楼
8:30-12:00
13:30-17:30
5237311
8
高唐县管理部
高唐政通路203号政府大楼4楼财局西首
8:30-12:00
13:30-17:30
3959379
9
经济开发区管理部
东昌东路50号开发区建设银行3楼
8:30-12:00
13:30-17:30
8516071
10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经济开发区建设银行黄山路支行2楼
8:30-12:00
13:30-17:30
2991235
 
 
    中心网站: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网;
    网址:http://www.lcgjj.com.cn
    网上服务:网站可以查询公积金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中心动态、办事指南、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地址和服务电话;查询职工公积金余额和帐户状态、职工贷款余额、职工担保情况;查询单位公积金余额;有主任信箱进行政民互动,2015年主任信箱回答政民互动中的意见建议213余条,很好地解答了民众的问题。
公积金电话查询服务热线为12329,12329公积金查询热线受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理时间、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咨询。受理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业务办理中不规范行为等的投诉,接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或业务的建议等。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实行部、省、市的三级监督管理,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2015年,全市实缴单位3510家,实缴职工35.5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249家,新开户职工2.5万人,净增单位235家,净增职工0.9万人,缴存20.5亿元,同比增长14%。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118.3亿元,缴存余额86.5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96%、16.21%。
    (二)提取:2015年,提取8.43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41.13%,比上年同期增加52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31.83亿元,同比增长36.02%。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201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95笔11.61亿元,同比持平、同比增长15.4%。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33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6万笔100.31亿元,贷款余额47.81亿元,同比增长6.17%、13.08%、7.36%。个贷率为57%,比上年同期下降3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全市结余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款38.7亿元。其中,1年以上定期31.46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55%。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5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32972万元,同比增长8.28%。存款利息收入1394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03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5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1443万元,同比减少32.18%。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9480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02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933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5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1529万元,同比增长59%。增值收益率2.67%,比上年同期增加0.6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109万元,提取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建设费和管理费用198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4440万元,上缴财政的2014年度提取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1295万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564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628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5年,管理费用支出1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6万元,公用经费90万元,专项经费78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5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为0,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6%和14%。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26%,国有企业占7.09%,城镇集体企业占5.35%,外商投资企业占0.5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4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9%,其他占29.75%。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63.72%,中等收入群体占36.04%,高收入群体占0.24%。
    (二)提取业务:2015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32万笔84323万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其他占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15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7.57%。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5276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10.69%,90-144(含)㎡占72.81%,144㎡以上占16.5%;新房占98.71%,二手房占1.29 %。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2.5%,中等收入群体占47.27%,高收入群体占0.23%。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2.5%。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1、当年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和最低缴存基数。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聊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20元)的3倍,即10560元;最低缴存基数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1300元。月工资额未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月缴存额上下限。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534.40元。计算公式:3520×3×12%+3520×3×12%=2534.40元;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0元。计算公式:1300×5%+1300×5%=130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单位和个人各5%,二者相加共10%;最高为单位和个人各12%,二者相加共24%,超出此缴存比例的单位,自2015年7月1日起一律按此规定执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自2014年11月份以来,央行五次降息,年内四次降低公积金贷款利息。目前,5年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由4%降为2.75 %,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由4.5%降为3.25%,是公积金历史上最低的贷款利率。
2015年8月26日(含8月26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最新利息规定。2015年8月26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最新利息规定执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2015年9月16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职工家庭夫妇有一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贷款办法规定条件且具备偿还能力,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取消职工家庭夫妇单方与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额度的差别。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其中: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年限为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一、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
    (1)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取得购房合同3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样为20%。
    (2)调整保证贷款政策。取消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数额的要求,贷款额度不与申请人的公积金余额挂钩。保证贷款的担保人以住房公积金余额为借款人做保证,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须不低于申请贷款额度的20%,至少有一位担保人必须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及省直企业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有稳定收入的在职职工。在贷款未结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撤销或更换担保人。
    (3)放开异地贷款业务。全面开展省内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任何城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向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向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各相关部门要配合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提供证明材料。省外异地贷款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市异地贷款实施细则执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军人贷款业务也按我市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4)开展商转公业务。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允许缴存职工将已经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申请人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结清后,持商业住房贷款提前结清凭证及相应的购房手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的购房手续无年限限制,贷款最高额度执行我市限额并且不得超过商业住房贷款提前结清时的剩余本金余额。
    (5)担保方式自由选择。职工在公积金贷款时,可在按揭住房贷款方式、质押抵押贷款方式、担保人担保贷款方式和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方式中自由选择,方便职工贷款。
    (6)及时调整利率政策。二次房贷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降低了贷款利率,自去年12月份以来,央行五次降息,目前,5年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由4%降为2.75 %,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由4.5%降为3.25%,是公积金历史上最低的贷款利率。
    二、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7)落实租房提取政策。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地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双职工家庭每月900元,单身职工每月450元,每年提取一次。
    (8)放宽购房提取条件。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的,在取得首付款支付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9)扩大提取范围。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具体提取额度不高于当年缴纳的物业费。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缴存职工家庭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正常按时还款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也可在提前结清贷款时,一次性提取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
    三、加强风险防范
    在加大提取和贷款力度的同时,要防范骗提骗贷行为,严格业务审批和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由贷款余额的1%提高到2%。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从群众利益出发,关注民生。住房公积金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拓宽思路,创新作为,上级政策规定全部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以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释放资金存量,“能提则提,能贷则贷”。特别是2015年8月鲁政办发[2015]34号文的下发后,中心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协助市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根据市这一文件, 9月16日,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的通知》,内容包括18项惠民新政策。主要有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首付款比例、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物业费、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取消贷款额度与公积金余额挂钩、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开展商转公业务等等。在公积金服务大厅,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的职工人数大幅度增加。10-12月公积金中心共办理提取业务7782笔,同比增长70%;发放公积金贷款1565笔,同比增长107%。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了职工收益群体,真正践行了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服务宗旨。
    2、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环境,在市中心和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配备等待区座椅、饮水机、书写台、意见箱、自助查询机,增设排号机等便民设施,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大力推行语言、仪表、行为、服务、环境等基本服务规范,强化规范服务意识,加大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文明形象,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展示公积金风采。教育员工从自身做起,从岗位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讲文明,讲礼仪,讲规范,争当文明服务明星,争创文明服务窗口,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把“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明察暗访中,全年没有一人被纪检部门通报批评。广大干部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3、加大宣传力度,让公积金新政惠及千家万户。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通过召开座谈会、宣传会、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把公积金政策广而告之,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报纸上有字,让广大缴存职工认识公积金、了解公积金、自觉使用公积金。年初,中心在市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了一场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这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了解,增强了公积金内部职工对业务知识的熟悉程度,激励了广大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年中,在《聊城晚报》发表了七篇文章,在《聊城日报》发表了两篇文章来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解读。九月底我市公积金新政策落实调整后,市电视台还开辟专栏进行政策宣传,同时中心还及时更新了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通过热线解答群众提出的事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热点难点共13个问题。年末12月份,是我们公积金政策的“宣传月”, 各县市区管理部深入到街头、社区、非公企业进行宣传,前移到楼盘和服务网点等一线举办专题讲座、现场解答活动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营造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宣传的浓厚氛围,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加大宣传,使公众及时了解到公积金政策变动,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的职工人数大幅度增加。
    (六)当年行政执法情况
    2015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了执法,共对51个单位下发了催建催缴通知书(其中催建通知书50份,催缴通知书1份)。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3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1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1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1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数2939户,缴存职工数322854人,当年新开户单位数135户,当年新增职工数11052人,年缴存额107349万元,缴存总额514132万元,缴存余额401437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1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22397万元,其中购建房等住房消费部分提取10155万元,退休等原因销户提取12242万元。截至2011年底累计提取总额112695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11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160笔,个人贷款发放额127550万元,回收额42220万元。截至2011年底,累计发放个人贷款64135笔,累计发放额 531554万元,个人贷款余额264908万元,个贷率66%,个人贷款逾期笔数、逾期余额、逾期率均为0。
四、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余额50万元,资金使用率73%,资金运用率66%。
五、增值收益情况
(一)业务收入
201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373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44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172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40万元,其他收入0.26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930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8785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79万元,其他支出32万元。
(三)增值收益及分配
2011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435万元,当年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80万元。截至2011年底,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89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02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政策调整
2011年是房地产市场调控之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贯彻中央、省、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最大限度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需要、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限制条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年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三次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最后执行2011年7月7日调整的贷款利率,即:五年以内(含五年),年利率4.45%;五年以上执行4.9%。
(二)扩面情况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1年初将归集重点转移到非公有制企业扩面增人工作上,通过和市总工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行动,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强化了非公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意识,通过有重点地检查部分非公企业缴交情况、督促整改、下达催缴通知书等措施,2011年共为29694名职工办理了开户手续。
(三)执法维权
行政执法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创新执法思路、丰富执法形式,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科学化。市中心对于经营效益较好、又无故拒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先后送达了《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全年共下发催缴通知书285份,送达执法文书3份,有2家企业被移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效的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管理
一是完善公积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会计核算系统以及各类数据、报表的自动生成,为中心领导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二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网站。2011年8月份市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站开始运行,及时通过网站宣传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在线为群众答疑解惑,住房公积金网站开通以来,共有47433人次的访问量,月均9486人次,访问量每月近万人次。
(五)服务措施
一是继续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理、窗口值班、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将服务内容、程序、办结时限和违诺责任向社会公开。二是完善服务措施,搞好贴心服务。实现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业务的“一站式”服务,设立便民咨询台、服务台、休息室,让职工享受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监督检查
2011年12月份根据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的安排,完成了监管司部署的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数据镜像容灾网络建设任务。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数据镜像容灾网络是监管系统的主要基础设施,既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数据容灾备份服务,又为监管系统提供有效数据支撑,对于全面建设监管系统,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防范资金运作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七)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1、工作目标
(1)全市年度归集住房公积金12亿元,归集增长率达12%以上;
(2)全市年度新增缴存人数1万人;
(3)全市年度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亿元;
(4)全市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15%以下,努力实现零逾期的目标;
(5)全市年度增值收益率达到1.25%以上。
2、工作措施
(1)以扩面增量为中心,继续扩大非公企业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2)以“住有所居”为宗旨,改善广大职工的居住条件;
(3)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完善资金风险防范体系;
(4)以“争先进位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5)以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2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2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2012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截至2012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数3080户,缴存职工数334256人,当年新开户单位数141户,当年新开户职工数11402人,年缴存额130446万元,缴存总额644579万元,缴存余额505628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2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26255万元,其中购房、还贷等住房消费部分提取11949万元,退休等原因销户提取14306万元。截至2012年底累计提取总额138951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12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08笔,个人贷款发放额112636万元,回收额49832万元。截至2012年底,累计发放个人贷款69443笔,累计发放额 644167万元,个人贷款余额327712万元,个贷率65%,个人贷款逾期笔数、逾期余额、逾期率均为0。
四、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72%,资金运用率65%。
五、增值收益情况
(一)业务收入
201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0905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69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4213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1461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3098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80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708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三)增值收益及分配
2012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294万元,当年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44万元。截至2012年底,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133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51万元。
                 二〇一三年三月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3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3年度报告
 
201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团结、求实、创新、为民”的工作理念,各项管理工作得到了提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住房公积金覆盖率
2013年全市应缴人数为36万人。到2013年底,全市共有3205个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实际缴存人数34万余人,比上年同期净增6177人,缴存覆盖率94.7%。
2013年全市新增开户缴存单位157个,新增开户人数7118人;已开户单位新增人数17026人,全年新增开户缴存人数24144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67%。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额方面
2013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0%,同比增长18%。历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9.8亿元,归集余额达62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3年全市共为1.5万人次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共计3.92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增长50%。其中离退休提取5372人次1.4亿元,占提取额度的34%;购、建住房提取3130人1.3亿元,占提取额度的33%;离开本市提取275人1024.87万元,占提取额度的3%;还贷提取1981人6693.98万元,占提取额度的17%;死亡提取317人726.24万元,占提取额度的2%;终止劳动合同提取3600人2479.9万元,占提取额度的6%;其它提取公积金1139人1409.67万元,占提取额度的4%。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3年为6759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2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95亿元,同比增长26.2%,完成全年计划129%。历年累计发放贷款为78.6亿元,个贷余额为41.2亿元,当年存贷比率为92%,期末存贷比率为66%,逾期个贷为零。其中保证贷款(联保)1.7亿元,占总贷款额的12%;担保公司保证贷款(担保公司担保)5.5亿元,占总贷款额的39%;房屋抵押贷款(按揭)5.9亿元,占总贷款额的42%;持证房屋抵押贷款0.9亿元,占总贷款额的7%。
2013年回收贷款5.79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
2013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48亿元,业务支出1.44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04亿元,增值收益率为1.85%,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860万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993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22万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字号: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5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等。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西首建委大厦13楼,联系电话:8682814。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接隶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综合科、会计科、贷款科、归集科、法规科、信息科、稽核科,下设东昌府区管理部、临清市管理部、阳谷县管理部、莘县管理部、茌平县管理部、冠县管理部、东阿县管理部、高唐县管理部、经济开发区管理部、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刘子庆

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会计科。

2

梁振华

中心党委委员、

副主任

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稽核、网络信息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贷款科、信息科、稽核科、东昌府区管理部、临清市管理部、冠县管理部、莘县管理部、阳谷县管理部。

3

李令奇

中心党委委员、

副主任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与提取、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归集科、法规科、东阿县管理部、茌平县管理部、高唐县管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部。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1

东昌府区管理部

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5号 建设银行3楼

8:30-12:00

13:30-17:30

8211211

2

临清市管理部

临清青年路东首财政局4楼401

8:30-12:00

13:30-17:30

2413930

3

阳谷县管理部

阳谷县黄河东路公路局西邻

8:30-12:00

13:30-17:30

15725586178

4

莘县管理部

莘县商业街237号建设银行2楼东首

8:30-12:00

13:30-17:30

15725557616

5

茌平县管理部

茌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首

8:30-12:00

13:30-17:30

4227160

6

东阿县管理部

东阿文化路建设银行4楼

8:30-12:00

13:30-17:30

3287612

7

冠县管理部

冠县红旗北路财政局西配楼一楼

8:30-12:00

13:30-17:30

5237311

8

高唐县管理部

高唐政通路203号政府大楼4楼财局西首

8:30-12:00

13:30-17:30

3959379

9

经济开发区管理部

东昌东路50号开发区建设银行3楼

8:30-12:00

13:30-17:30

8516071

10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经济开发区建设银行黄山路支行2楼

8:30-12:00

13:30-17:30

2991235

 

 

中心网站: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网;

网址:http://gjj.liaocheng.gov.cn/

网上服务:网站可以查询公积金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中心动态、办事指南、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地址和服务电话;查询职工公积金余额和帐户状态、职工贷款余额、职工担保情况;查询单位公积金余额;有主任信箱进行政民互动,2014年主任信箱回答政民互动中的意见建议180余条,很好地解答了民众的问题。

公积金电话查询服务热线为12329,12329公积金查询热线受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理时间、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咨询。受理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业务办理中不规范行为等的投诉,接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或业务的建议等。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实行部、省、市的三级监督管理,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3282家,实缴职工34.6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123家,新开户职工1.95万人,净增单位77家,净增职工0.6万人,缴存18亿元,同比增长17%。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97.8亿元,缴存余额74.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6%、20%。

(二)提取:2014年,提取5.5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30.6%,比上年同期增加41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23.4亿元,同比增长31.5%。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10笔10.06亿元,同比下降25.95%、29.1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7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万笔88.7亿元,贷款余额44.53亿元,同比增长6.58%、10.71%、8.08%。个贷率为60%,比上年同期下降6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19.6亿元。其中,1年以上定期19.6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60%,比上年同期降低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30451万元,同比增长23%。存款利息收入1075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69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6873万元,同比增长17%。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1514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73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908万元,其他支出9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3578万元,同比增长30%。增值收益率1.98%,比上年同期增加0.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3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950万元(含预提管理部服务大厅建设费1000万元),上交财政2013年度提取的管理费用1980万元(含预提管理部服务大厅建设费1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1295万元,上缴财政的2013年度提取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8026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456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499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4万元,公用经费76万元,专项经费31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为0,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7%和16.2%。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6.94%,国有企业占10.31%,城镇集体企业占8.55%,外商投资企业占1.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4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6%,其他占33.3%。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69%,中等收入群体占29.2%,高收入群体占1.8%。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67万笔55369万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其他占5%)。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089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13.97%,90-144(含)㎡占74.41%,144㎡以上占11.62%;新房占99.04%,二手房占0.96%。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9.56%,中等收入群体占40.28%,高收入群体占0.16%。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76%。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1、当年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和最低缴存基数。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聊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137元)的3倍,即9411元;最低缴存基数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3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1200元。月工资额未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月缴存额上下限。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58元。计算公式:3137×3×12%+3137×3×12%=2258元;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20元。计算公式:1200×5%+1200×5%=120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单位和个人各5%,二者相加共10%;最高为单位和个人各12%,二者相加共24%,超出此缴存比例的单位,自2014年7月1日起一律按此规定执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如下:

1、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60%下调至2.35%。

2、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50%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3.75%。

2014年11月22日(含11月22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4年11月22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5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2014年12月18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对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职工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2014年12月18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进行了调整:

1、放宽贷款条件。贷款条件由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结清再次购买改善型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开展异地贷款业务。聊城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回聊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惠民便民政策有了新举措。我们按照为民务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我们改进工作的目标,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时间,推出了一些便民惠民政策措施。一是改变了过去公积金提取要留10%的做法,实行全额提取,最大限度满足职工的资金需求。二是在贷款职工一次性提取还贷时,推出了先提后还新举措,改变了过去先还清贷款后再提取公积金的做法。先提后还这一措施有效解决了职工结清贷款自筹资金的难题,极大地方便了贷款职工。

2、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了新提升。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强化服务,改变作风,从维护缴存职工根本利益出发做好管理工作,把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贯穿住房公积金管理全过程。中心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在办事大厅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机、书写台和意见箱等,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人性化、便捷化、信息化,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把科学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让缴存职工满意。大力开展“庸、懒、散”整治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明察暗访中,全年没有一人被纪检部门通报批评。广大干部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六)当年行政执法情况

2014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了执法,共对91个单位下发了催建催缴通知书(其中催建通知书83份,催缴通知书8份)。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26日

 

1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