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18 15:30: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中心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中心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编制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信息政府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gjj.liaocheng.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中心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中心名义发布或者中心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公积金工作规划、计划信息;中心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核算;

  4.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核和管理;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

  7.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心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支取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归还等金融业务和手续。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公积金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行政区划年度变更情况及行政区划统计表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中心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中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中心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聊城市公积金政府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中心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中心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gjj.liaocheng.gov.cn/)中心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废止性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中心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 公开时限

  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中心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中心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中心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中心在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接收政府信息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西路1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938848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市中心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西路19号,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中心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中心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wssq/)

  申请人向中心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公积金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中心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西路19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12329 传真:0635-2938848

  电子信箱:lczfgjj@lc.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中心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中心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35-12329,传真:0635-2938848,电子邮箱:lczfgjj@lc.shandong.cn,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西路19号,邮政编码:252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