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
2023-09-12 17:01:25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门户网站媒体上公布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全面真实披露了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新的政策调整等信息,纵观2022年年报,有以下方面的特点:

一、缴存稳步增长,使用率大幅提高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持续向好

2022年,新开户单位1324家,净增单位901家;新开户职工2.79万人,净增加职工1.26万人;实缴单位8789家,实缴职工42.39万人,缴存额55.90亿元,同比增长11.43%、增长3.07%、增长11.23%。2022年末,缴存总额386.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89%;缴存余额196.81亿元,同比增长14.24%。

近三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1

年份

实缴单位

比上年增长(%)

实缴职工(万人)

比上年增长(%)

缴存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缴存总额(亿元)

2020

6912

24.9

42.22

5.55

41.6

14.7

280.82

2021

7888

14.12

41.13

-2.59

50.26

20.82

331.09

2022

8789

11.43

42.39

3.07

55.9

11.23

386.9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增至6家。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效拉动住房消费

2022年,9.9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39亿元,同比增长15.9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6.16%,比上年增长2.28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90.18亿元,同比增长19.77%。

近三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

年份

提取额(亿元)

同比增长(%)

提取率(%)

比上年增长(%)

提取总额(亿元)

同比增长(%

2020

27.25

14.98

65.5

0.16

131.71

26.1

2021

27.08

-0.62

53.88

-11.62

158.79

20.56

2022

31.39

15.92

56.16

2.28

190.18

19.77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所回落

2022年,受疫情及我市房地产市场因素的影响,我市公积金个贷发放规模较上年度有所下降。本年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66笔23.65亿元,分别同比降低36.36%、42.64%,年末个贷率89.60%,较上年下降10.56个百分点。

近三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3

年份

放贷笔数

比上年增长(%)

贷款发放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2020

8000

-27.93

34.44

-26.42

2021

12100

50.31%

41.23

19.72%

2022

7666

-36.36

23.65

-42.64

二、支持地方财政收入,增值效益逐年增长

2022年,增值收益26990.19万元,同比增长10.72%,增值收益率1.46%,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731.9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46.99万元。

近三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4

年份

业务收入(万元)

比上年增长%)

业务支出(万元)

比上年增长%)

增值收益(万元)

比上年增长(%

2020

47325.45

18.49

28495.07

23.61

18830.38

11.49

2021

53648.43

13.36

29269.52

2.72

24378.91

29.47

2022

60319.79

12.44

33329.60

13.87

26990.19

10.71

三、逾期率得到有效控制

逾期率从2020年的1.25‰降至目前的1.1‰,逾期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末,公积金个贷逾期额1989.92万元,逾期率1.1‰。累计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776.54万元。未发生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情况。

近三年贷款逾期与风险防控情况  5

年份

贷款逾期额(万元)

逾期率%)

风险准备金余额(万元)

逾期额占准备金比率%)

2020

1865.84

1.25

19776.53

9.43

2021

1849.56

1.07

19776.54

9.35

2022

1989.92

1.1

19776.54

10.06

四、支持职工购房,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一)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

2022年,持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企业职工建缴积极性。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通知》(鲁建金字〔2017〕19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在我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扎实推动解决制度建设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4.55%,国有企业占12.02%,城镇集体企业占12.68%,外商投资企业占1.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3%,灵活就业人员占0.26%,其他占0.48%;中、低收入占99.21%,高收入占0.7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66%,国有企业占8.01%,城镇集体企业占24.81%,外商投资企业占1.8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8%,灵活就业人员占0.63%,其他占1.49%;中、低收入占99.69%,高收入占0.31%。

2022年按单位性质分缴存单位数、职工数及占比  表6

单位性质

实缴职工(人)

占比(%)

新开户职工(人)

占比(%)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186453

44.55

6608

23.66

国有企业

50307

12.02

2237

8.01

城镇集体企业

53068

12.68

6931

24.81

外商投资企业

4813

1.15

505

1.81

城镇私营及其他城镇企业

114802

27.43

9891

35.41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5985

1.43

1168

4.18

其他类型单位

3097

0.74

593

2.12

(二)加大租购并举提取政策支持力度

提取业务:2018年,4.6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9.18亿元。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市决策部署,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加大租购并举政策支持力度,全年公积金提取额上升,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近年来攀升。住房消费中偿还房贷本息占到半壁江山,呈现增长,租房提取占比也出现上升,全力保障基本租购房消费需求,助力缴存职工安居圆梦。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4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80%,租赁住房占4.1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6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41%,其他占1.5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8%,高收入占1.22%。

近三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分类情况  7

年份

住房消费提取额(亿元)

占比(%)

非住房消费提取额(亿元)

占比(%)

2020

19.83

72.64

7.47

27.36

2021

19.81

72.95

7.34

27.05

2022

23.09

73.44

8.35

26.56

(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达到23.65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01.15万平方米。

近三年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贡献度情况  8

年份

投入住房资金(亿元)

购房面积万平米

贷款市场占有率%)

住房贡献率%)

2020

34.44

100.90

17.26%

132.67%

2021

41.23

159.42

16.83%

121.33%

2022

23.65

101.15

18.72%

83.57%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1、当年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和最低缴存基数。2022年度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聊城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967元(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989元×3倍);最低缴存基数为2021年9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700元执行。月工资额未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月缴存额上下限。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032.08元。计算公式:6989×3×12%+6989×3×12%=5032.08元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70元。计算公式:1700×5%+1700×5%=170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二)当年归集、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

一是将租赁商品房提取额度由18000元/年提高至21600元/年,共计提取2950笔,提取金额6283.19万元,比政策调整前增加973.19万元;二是为25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办理了2022年7月-12月份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共为4915名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1283.45万元,有力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

2、支持青年人刚性购房需求,新增实行“青年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

青年购房人在聊城市主城区(包括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且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签订新建商品房合同并网签备案一年内,缴存职工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账户冻结的,不再办理该项提取业务),充分发挥公积金保障功能,让利好政策真正服务于我市青年。

(三)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及政策调整情况

现执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因资金运行紧张,我市执行《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应急制度》响应状态,即“住房公积金存贷比连续6个月在85%(含)以上,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规定额度(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的80%”,即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24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为30年,其中: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1.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4万元提高至27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2.为满足异地缴存职工购房需求,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取消户籍限制,享有与我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3.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楼盘项目准入合作的,取消楼盘准入建设进度要求,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持原所需楼盘准入材料,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二是从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5月4日,实施青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青年购房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27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三是从2022年11月21日起,停止执行《关于聊城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聊城市高层次人才不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目前,5年以下(含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6%,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1%。

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五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3.025%,5年以上贷款利率3.575%。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工匠精神抓管理,强力支撑保活力

市中心立足工作实际,系统钻研、打磨本领,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判标准,紧扣“三个重点”,持之以恒将“工匠精神”贯穿始终。一是紧扣精细化管理要效益。在全市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编订业务流程规范和标准化服务手册,合理配置大厅布局,独创服务“九步曲”、温情“五步法”,开创性制定了红线、斜线、透明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服务培训,提高窗口人员综合素质。共举办“公积金业务大讲堂”“业务小课堂”“我来当主讲”等业务讲座77场次,各种形式技能比赛49场次。精细化管理由点到面,在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机构实现了全面铺开。二是紧扣标准化服务求规范。从解决企业群众的操心事、忧心事、烦心事入手,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大力推行全员帮办代办,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常态化开展“预约办”“延时办”“上门办”,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多便利,更好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办事需求。今年以来,中心为群众上门办理业务21次、“延时办”495次,收到群众赠送锦旗17面,表扬信9封,表扬工单86个,表扬留言上千条。三是紧扣多元化宣传扩影响。市中心坚持一手抓宣传、一手抓服务,积极开展务实为民、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扩思路、出主意、想办法,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载体,形成了声、屏、报、刊、网五位一体的宣传格局。全市共开展现场宣传活动46场,组织各类送政策宣传活动33场,召开互动政策宣讲交流会等17场。“住房公积金 圆您安居梦”主题宣传月活动在全省公积金系统进行推广,归集扩面稳步推进,资金规模稳定增长。

2.凝心聚力履职责,助企纾困克时艰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市中心迅速出台多项疫情防控阶段性支持政策,多措并举,为办事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一是靶向施策,政策支持精准化。根据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先后推出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和青年首套房支持政策。自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25家企业、4915名缴存职工办理缓缴业务,缓缴金额1283.45万元;2950名缴存职工享受了租房提取阶段性政策,比政策调整前增加提取金额973.19万元;享受惠民政策的贷款共1639笔,放贷金额6.38亿元;162名青年购房职工通过青年首套房支持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贷金额5321.9万元。二是公银携手,为民惠企便利化。与建设银行聊城分行创新推出公积“鑫”e贷服务,为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小微企业和新市民分别提供最高300万元、30万元的无抵押短期“信用”贷款,帮助小微企业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以贴心优质的服务为“新市民”群体带去公积金温暖。截至年底,已向101家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共计1.12亿元。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助推建设无证明城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省政府打造“无证明之省”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跑腿多、材料多的问题,市中心立足业务实际,梳理事项清单、优化服务流程,推出“减证办”“免证办”等“五办”服务,进一步压减材料,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和群众“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截至年底,已有效清理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借款合同等12种证明材料,488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可免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证明。通过无证明方式办理提取业务5.9万笔、金额13.15亿元,办理贷款业务3009笔、金额5.91亿元,实现了“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2.搭建省会经济圈(黄河流域)公积金链

联合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搭建住房公积金“数字黄河链”应用平台,将异地证明材料纳入个人电子证明卡包中,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异地贷款缴存证明、贷款还清证明、职工贷款还款信息、缴存职工个人账户明细5项高频应用数据上链,实现“亮码办事”。截至年底,通过公积金链累计办理服务数35笔,累计用件50件。此外,北京银行通过数字黄河链办理个人信用贷业务授信额共129.6万元,放款16万元。6月15日,市中心联同济南公积金中心共同制作的“数字黄河链建设宣传片”在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交流会上播放,省住建厅领导和与会人员给予了高度评价。

3.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渠道

根据数字强省建设工作进度安排,需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渠道,将市中心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逐步迁移到“爱山东”APP中。目前,已将住房公积金所有查询类(共6项)、提取类公积金(共9大项)业务开发完成,与“爱山东”APP对接测试完成后,逐步关停其他政务服务渠道。

4.优化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资金风险,结合稽核科工作要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流程进行完善,增设AB岗、添加复审环节、完善电子档案类目。目前,已完成管理信息系统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流程改造。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1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