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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翻建、大修农村自住住房提取所需资料
时间:2020-02-03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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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翻建、大修农村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1.村级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原件

2.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

3.工程预(决)算报告原件

4.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凭证原件

5.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6.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7.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提取额度、提取时限次数、可提取人:

在取得有效凭证和材料一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顺序为先房屋所有人后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费用。提取人均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提取后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备注:根据住建部关于房屋修缮范围的规定,房屋翻建是将房屋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房屋大修是指房屋严重损坏、对房屋承重结构实施部分拆换、加固,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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