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市会计统一核算”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5-09 10:13:00
字号:
来源: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市会计统一核算”注意事项的通知

 

根据住建部“双贯标”验收标准,要求实行全市会计统一核算,计划于20196月实行,资金收支流程有所调整,对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及时性要求提高,各公积金缴存单位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缴存业务

1. 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员规范到账通知付款户名、摘要备注等信息(如备注:**管理部+公积金单位账号),516日起,所汇入资金如无备注内容将原路径退回;2.规范资金到账时间,缴交单位需每个工作日16:30之前汇入缴存资金,以确保及时入账避免形成未达账项。

二、支取业务

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供建、工、农、中四家银行的银行卡(为保障资金及时到账,建议提供缴存单位归集银行卡)。由于提取资金需通过人民银行交换系统进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人民银行对大额资金流动进行限制,交换系统每日16:30定时关闭。因此,办理即时到账提取业务的客户,请在每日16:00前办理。16:00之后办理的客户,资金于第二天到账。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56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